蘋果在法院表示:初代 iPhone 就有上百款原型機,而且我們決不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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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前與三星因為第一代 iPhone 的設計專利案,再度回到法院碰頭,兩方針對賠償的金額做出最後的辯護;蘋果副總裁 Greg Joswiak 與 iPhone 設計師 Richard Howarth 在法庭上,敘述了不少關於 iPhone 設計過程中的細節。

Richard Howarth 是蘋果指控三星侵犯的專利的所有人,他希望維持先前判決的十億美元賠償,他說:「三星不僅偷走了我們指標性的設計,甚至還得意地說”其實我們也很酷”,但那些設計是我們犧牲家庭時間、錯過生日,辛勤取得的勞動成果。」Howarth 還表示,蘋果在開發第一代 iPhone 時,光是原型設計就做了好幾百個,其中甚至有八角形邊框的設計、只有左右邊緣是圓角的設計等等,但最後蘋果選擇了一個看似最微不足道的設計,因為那是用戶最容易理解的方案。

三星同時也質疑蘋果是否也在研究其他手機廠的設計並參考,蘋果副總裁 Joswiak 表示:「我們確實會打開競爭對手的手機並加以研究,但絕不會抄襲或複製他們的菇能獲設計。」蘋果表示,絕大多數廠商只是買到最好的零件,然後想辦法把這些零件塞進機身中;但蘋果的設計流程卻是相反的,他們會先設計好手機內部結構,再去特別訂製適合這些結構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