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修法禁止手機出現「中國台灣」字樣,否則將禁售

NCC 中國台灣

NCC 近日公布修法後的新規定,修正了「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而最受人注目的消息是,未來只要手機或平板的包裝盒、說明書,到系統裡的字樣,只要顯示「中國台灣」便會被要求改正;若不修正,恐怕將面臨撤銷驗證證明,無法在台販售。

NCC 規定:若手機標示「中國台灣」將停止販售

NCC 這項規定原先是「要求各大手機品牌在審驗裝置時簽切結書,且不可出現『中國台灣』字樣」,而修改後變為「若不發生產品本體、包裝、說明書、軟體(韌體)標示『中國台灣』即可不必簽切結書」。

這項規定於 3 月 11 日第 900 次委員會議時,正式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20 條修正草案,其中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範圍也從手機擴大到所有電信終端設備(包括平板等),內容為:

未來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廢止審驗」。

看不懂生硬的條文也沒關係,因為 NCC 粉絲團已經把這項規定用白話文寫的非常清楚,下圖取自粉絲團:

NCC修法禁手機標示「中國台灣」否則停止販售

若有業者非法透過輸入水貨等方式販售,將會以電信法裁罰 3 萬至 30 萬元。至於 iPhone/iPad 等蘋果設備,目前是設計為「將地區設定為中國」才會看不見台灣國旗的 Emoji,因此不受到此項規定限制;對中國大陸手機廠商來說就是另一回事了,像華為 P30、P30 Pro 等機型,由於在時區、來電等地方仍保留中國台灣字樣,因此至今仍未在台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