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距離」規定將上路,人與人之間應距離 1~1.5 公尺但尚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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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目前包括新加坡在內的許多國家,都有祭出「社交距離」的相關規範,以新加坡為例,若違反社交距離(一公尺)規定即屬於犯罪,可處以 1 萬新幣罰款(約台幣 21 萬);而美國也有類似規定,建議距離為 6 英尺(約 183 公分),違規可處 500 美元罰款(約台幣 15,000)。

台灣「社交距離擬上路:相距需隔 1~1.5 公尺

至於台灣有沒有相對應的措施呢?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公布的消息,指揮中心已經在 31 日一早偕同基隆市長、新北市長進行「社區感染防疫演練」,並建議大家開始練習社交距離的新措施,並強調所謂的「社交距離」在室外應距離 1 公尺、室內應至少 1.5 公尺,若因為特殊狀況無法達成這樣的距離,則應該配戴口罩

至於餐廳等人口較為密集的場所,若桌與桌之間無法距離 1.5 公尺以上,則需要加隔屏避免傳染。

而違反社交距離規定是否有相關罰則?陳時中則表示,政府不會在第一步思考該怎麼處罰,而是會給大家練習的磨合期,讓國人習慣這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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