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補助申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Q&A,1 萬元生活費領取相關疑問


 

勞動部擴大舉辦紓困4.0精進方案中,部分工時受僱勞工(打工族)可領生活補貼1萬元,今天28日開放網路申請,許多民眾也對自己能不能領到一萬元生活補貼很好奇,此篇整理了勞動部紓困4.0精進補助方案的資格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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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4. 0補助申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Q&A

目次:(點選問題可直接移動至解答)

Q1.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的對象及資格條件?

A:
(1) 適用對象為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的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並限月投保薪資23,100元(含)以下,且未領取其他性質相同的紓困生活補貼。
(2) 但不包括下列對象:
a、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者。
b、同時在2家以上事業單位加保,且其中1家的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者。
c、正在留職停薪,但依相關法令得以續保就業保險者。

Q2. 部分工時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A:符合資格者,發給1次性補貼,金額為新台幣1萬元。

Q3. 部分工時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申請及發放?

A:符合補貼資格的民眾,可於110年8月31日前選擇以下方式領取,無須提出書面申請:
(1) 110年6月28日上午10點起,可至指定網頁(網址公布於勞動部官網上)操作領取,請於3日後上網查詢入帳資料。
(2) 110年7月1日起,可持本人由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發行的金融提款卡,至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3家銀行ATM操作領取現金。
(3) 110年6月28日起,如無法上網、沒有提款卡或有債務問題無法匯款者,可電洽服務專線,留下姓名、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將寄送紙本申請書給民眾,填妥後寄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撥款。

Q4. 補貼資格為何是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者?

A: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升為第三級,多數勞工因而開始受到疫情影響,因此,以疫情升溫開始的前一個月底,即「110年4月30日」,並以當日「有參加就業保險者」(當日屬受僱狀態)為資格條件。

Q5. 補貼資格為何是參加就業保險,而不是參加勞工保險?

A:因為4人以下事業單位並非勞工保險之強制加保對象,許多受僱於微型事業單位的部分工時勞工,可能因此沒有投保勞保;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不是受僱的勞工被允許準用投保勞保。由於本補貼係為協助部分工時受僱勞工,所以資格條件才會限制為參加就業保險者。

Q6. 沒有任何社會保險,有何紓困方案可申請?

A:衛生福利部已針對「無各項社會保險」、「因疫情導致無薪或是收入減少」者,提供1萬元至3萬元急難紓困金補助。欲知詳情,請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專線,由專人提供服務。

Q7. 補貼資格為何限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

A:本方案是為協助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的紓困措施,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24,000元,所以月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上的勞工,多屬於全時工作者,如果確實因為疫情受影響,各產業已經由其主管部會提供勞資雙方相關紓困方案(可洽詢1988專線)。

Q8. 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同時在2家以上公司加保,其中1家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可以請領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只有在1家公司加保、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或是同時在2家以上公司加保、其中1家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都不能申請本補貼。不過,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的勞工,不管是全時或部分工時,如果公司受疫情影響實施減班休息,勞動部另有「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提供協助,詳情可以洽台灣就業通客服專線(0800-777-888)詢問。

Q9. 同時在2家公司投保,2家公司投保薪資都在23,100元以下,可以領2份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因政府資源有限,所以本補貼計畫有規定,同時於2個以上投保單位(公司)參加就業保險者,不得重複領取本補貼。

Q10. 如何查詢確認是否有投保就業保險及投保薪資是不是在23,100元(含)以下?

A:民眾可向投保單位(公司)詢問加保情形,如果可以上網,也可直接於勞保局的「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查詢。如無法上網查詢,可致電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提供個人基本資料檢核查詢。

Q11. 雇主未替部分工時受僱勞工投保就業保險,該如何處理?

A: 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新住民配偶身分的受僱勞工,除了是就業保險法另有排除適用的對象外,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雇主有沒有為勞工加保就業保險,勞工可以先跟雇主確認,如果雇主未依法加保,可洽勞保局處理。

Q12. 同時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勞工保險,為何不能請領生活補貼?

A:勞工同時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本次疫情影響,已有「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及其他紓困方案協助,在不重複領取原則下,予以排除。

Q13. 加入職業工會但未領「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可以領「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嗎?

A: 不可以,「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訂有排富條款,在職業工會加保勞保的勞工,個人所得超過40萬8千元者,不符合申領資格。因此,亦不另發給「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Q14. 65歲以上勞工,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就業保險適用於15歲以上65歲未滿的受僱勞工,65歲以上的勞工,依法不能再參加就業保險,不符合請領資格條件。另一方面,這類勞工通常已領取或已可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業有基本生活保障。

Q15. 留職停薪期間續保者,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正在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工,並未實際在職,其現況亦不因疫情而有差異;此外,屬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者,亦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所以不列入補貼對象。

Q16. 勞工被派遣出國研習或因案被羈押中,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勞工被派遣出國研習或因案被羈押,雖然依照相關法令規定可以在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加保,但並未實際在職,其情況亦不因疫情而有差異,所以不列入補貼對象。

Q17. 外籍(新住民)配偶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
(1)新住民配偶只要符合資格條件,也可以請領。
(2)新住民配偶如果是以居留證或護照等證件證號加保就業保險,因核驗身分技術問題,無法以ATM領取,請至網頁操作領取,線上申請時,請記得填入加保就業保險的「居留證號」(如有疑問,可向雇主詢問,或洽勞保局確認)。如果是以「護照證號」加保就業保險,請電洽服務專線,留下姓名、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將寄送紙本申請書給民眾,填妥後寄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撥款。

Q18. 庇護性就業的勞工,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庇護性就業的身心障礙勞工,得依其產能核薪,薪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備。這些勞工屬於勞動市場上較為弱勢的勞工,只要月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仍可以領取本補貼。

Q19. 技術生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技術生是準用「勞保」相關規定加保勞保,依規定不會投保「就業保險」,即使「勞保」投保薪資在23,100元(含)以下,由於本補貼僅提供給「就業保險」的加保對象,仍然不適用。如果技術生也是大專院校學生,教育部針對大專學生已有紓困方案,可以上教育部網站進一步尋求相關協助資訊。

Q20. 大專院校產學攜手計畫的學生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
(1) 大專院校產學攜手計畫的學生,如果是「正式聘僱」的勞工,薪資大多在24,000元以上,本來就不會在這個補貼的範圍;但是如果也投保了「就業保險」,而且投保金額在23,100元以下,也符合資格。
(2) 如果是技術生類型,是準用「勞保」相關規定加保勞保,依規定不會投保「就業保險」,即使「勞保」投保薪資在23,100元以下,由於本補貼僅提供「就業保險」之加保對象,仍然不適用。但是,教育部針對大專學生已有紓困方案,可以上教育部網站進一步尋求相關協助資訊。

Q21. 高中職建教生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不可以,高中(職)的建教生,適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保障,因而準用「勞保」相關規定加保勞保,依規定不會投保「就業保險」。另外,高中(職)建教生的相關協助方案,教育部已另研議,可以進一步向教育部洽詢。

Q22. 已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的補助,還可以申請生活補貼嗎?那些算政府機關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

A:
(1)因政府資源有限,所以本補貼計畫有規定,如領有與其他由政府機關所定且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只能擇一領取,不可以重複領取。例如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文化部等機關,若有發給與生活補貼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就只能跟本補貼擇一領取。政府會透過資訊平台勾稽資料,如有重複申請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只會發給其中一項。
(2)有申請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無法重複領取本補貼,至於教育部發放的「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非屬性質相同的補貼,領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的家長,還是可以領取本補貼。另外,勞動部發放的「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補助或津貼,亦非屬性質相同的補貼,還是可以領取本補貼。

Q23. 是否符合補貼資格,要怎麼確認?

A:
請民眾確認110年4月30日有無投保「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是否為「23,100元(含)以下」,可先向投保單位(公司)詢問加保情形,如果可以上網,也可直接於勞保局的「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查詢。如無法上網查詢,可致電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提供個人基本資料檢核查詢。另提醒民眾,即便110年4月30日有投保「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是「23,100元(含)以下」,如有同時加保職業工會或漁會,或同時在2家以上事業單位加保,且其中1家的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或正在留職停薪,但依相關法令得以續保就業保險,也不符合申請資格。民眾了解以上說明後,再依以下方式查詢:

(1)110年6月28日上午10點起,民眾可以直接至指定網頁線上申請,立刻可以得知是否符合資格,符合資格者,即可完成線上登記領取。

(2)110年7月1日起,民眾也可以到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3家銀行的ATM提款機輸入身分證字號查詢(無國民身分證的新住民配偶不適用),符合資格者,即可立即取款。

Q24. 透過網路申領,生活補貼何時會入帳?

A:於指定網頁(網址公布於勞動部官網上)操作領取者,請於3日後上網查詢入帳資料,到時即可查詢入帳情形。

Q25. 無法上網操作領取,也沒有金融提款卡,要怎麼請領?

A:建議民眾可請親朋好友協助上網操作領取,如真的無法上網操作,也沒有金融提款卡,勞動部會請民眾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聯絡資訊,將有專人寄送紙本申請書,填妥資料後寄回,審核通過後核撥。

Q26. 補貼有名額的限制嗎?會不會因額滿而領不到?

A:本補貼請領期間自110年6月28日(指定網頁)及7月1日(實體ATM)起,至110年8月31日止都可以申領,只要在符合資格的名單上,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Q27. 沒有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怎麼領取生活補貼?

A: 符合資格者,如果沒有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可電洽服務專線,勞動部會請民眾提供姓名、電話、地址等聯絡資訊,將有專人寄送紙本申請書,填妥資料後寄回,審核通過後,可以掛號寄發支(匯)票,請申請人收到後親自攜帶身分證、第二證件及支(匯)票至指定銀行,以臨櫃取款方式辦理。

Q28. 如果有債務問題,補貼款入帳會被強制執行嗎?

A:
(1)勞動部所定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係依據「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針對降低受影響勞工生計衝擊所定之補貼,並運用就業安定基金之經費辦理,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所明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故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2)有債務問題的勞工,如確實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帳戶,可先嘗試以實體ATM方式提領,如未能提領成功,再電洽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