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禁止懶人包】3/22 起全面禁止,電子煙禁止原因、電子煙危害一次看-2023

2022 年初立法院已將《菸害防制法》修法這件事拍板定案,而在 2023 年已經過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也在 3/22 正式實施。本篇文章除了整理《菸害防制法》修正後的重點,也會整理電子煙禁止原因以及電子煙危害等相關資訊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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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3/22 起禁止電子煙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在 2023/1/12 經過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同年 2/15 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從 3/22 起實施,相關說明如下:

3/22 起,政府將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以及尚未經過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或是必要的組合元件。上述產品皆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國民健康署將協同各地方政府,即日起加強對市面及網路之查緝工作,對違規者依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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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起全面禁止電子煙,來源:衛福部)

菸害防制法:修法 7 重點

接下來也幫大家整理《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的 7 大重點:

  1. 未滿 20 歲禁止吸菸
  2. 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
  3. 全面禁止電子煙
  4. 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5. 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為 50%
  6. 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
  7. 加重罰責

(菸害防制法修法 7 大重點整理,來源:衛福部)

電子煙禁止:原因

關於電子煙禁止原因,衛福部也進一步說明:

目前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因電子煙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難管控,且電子煙可能成為青少年、不曾吸菸者的入門嘗試,加上國際已有多起嚴重肺傷害致死案例,台灣在 109 年時也出現電子煙肺傷害的高度可能個案。

為避免上述明顯的「入門效應」,以及保障國人健康,修正草案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電子煙禁止:危害

電子煙危害物質1、尼古丁

電子煙的尼古丁是霧狀尼古丁,係由肺部吸收,經過呼吸道時不會造成刺激,使用時吸得深,沉降到小支氣管再吸收,為高度成癮的物質。

電子煙危害物質2、甲醛或乙醛

吸入甲醛或乙醛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喘鳴、胸痛及支氣管炎,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

電子煙危害物質3、丙二醇

電子煙的主要溶劑,會對皮膚及黏膜產生刺激性,過度使用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落髮、知覺異常、腎臟損害及肝臟異常。

電子煙危害物質4、二甘醇

攝取過量,可損害肝臟和腎臟,嚴重者可引致死亡。

 

(電子煙危害身體的因子,來源:衛福部)

電子煙危害物質5、可丁寧

暴露於高劑量可丁寧之下,會誘發血管平滑肌細胞過度增生,進而成為動脈粥狀硬化與血管再阻塞的重要因子之一。

電子煙危害物質6、毒藜鹼

N-亞硝基新茄草鹼 (NAB)的前趨代謝物之一,可進一步生成為具有誘發癌細胞生成之亞硝胺物質。

電子煙危害物質7、菸草生物鹼

可能具有抑制男性 aromatase 酵素之能力,進而引起生殖荷爾蒙失調,並可能增加攝護腺組織增生、發炎、以及癌化之風險。

(電子煙危害身體的因子,來源:衛福部)

電子煙禁止:常見問題

Q1、在戶外可以抽電子菸嗎?

不可以,任何人在任何地點都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類菸品,違者處 2000 元~1 萬元罰緩。

Q2、在家可以抽電子煙嗎?

根據最新《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等類菸品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ˊ政府呼籲民眾不購買且不使用。

(來源:我是馬克)

Q3、看到有人抽電子煙可以檢舉嗎?

可以。如果要檢舉二手菸,可以就近向地方衛生局檢舉,或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專線」0800-531531。

檢舉需提供資料如下:(1)檢舉人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及聯絡方式等、(2)「被檢舉人」相關違法事證,例如數位照片、錄影檔案、違法事實、時間、地點及項目等等。

Q4、實體的電子煙專賣店是否違法?

是的已違法,根據最新《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製造、輸入業者,違法製造、輸入、廣告。

上述違反者將處 1 千萬~5 千萬罰緩。一般民眾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者,則處 20 萬~100 萬罰緩。販賣、展示者,將處 20 萬~100 萬罰緩。

Q5、刊載電子煙的網路平台是否要受罰?

是的,電子煙禁止在網路販售,也不得廣告,違反者將處 20 萬~100 萬罰緩。除了電子煙,加熱菸也不可販售或刊載,違者可處 10 萬~50 萬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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