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0 投票即將結束,四點後點此鎖定「開票直播、線上即時開票」YouTube 線上看】

2020 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將在 1 月11 日舉行,根據選罷法,在 1/11 0:00 後就不可以再進行任何拉票、競選的動作,否則違反選罷法將會被處 50 萬以上、500 萬以下罰鍰(也就是說,1/10 23:59 後最好就不要再有任何動作了);但很多人現在就已經更換臉書大頭貼特效框挺特定候選人了,若時間一到忘記更換是否違法呢?
1 月 11 日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 1 月 11 日就禁止任何形式的拉票、競選活動,這包括不可以在路上拉票、不可以在社群網站如臉書、LINE 上宣傳任何候選人,否則違反選罷法可處以 50 萬至 500 萬罰鍰,不可不慎。
更換臉書特效框了,需要換回來嗎?

簡單來說,只要你現在已經更新臉書大頭貼了,就算 1 月 11 日沒有再更新,就不算違法。(但在 1/11 後,留言拉票則違法喔,所以臉書大頭貼底下的留言也要特別小心)
反言之,如果 1 月 11 日零時起還上傳支持特定候選人的大頭貼、特效框、宣傳圖,就有觸法的疑慮,需要留意!
還有哪些競選活動會觸法?
根據往年經驗,只要在 1 月 11 日發表支持候選人的言論,無論是在臉書、LINE 或是其他網路媒體上,都有觸法疑慮,另外穿戴候選人號次、姓名、政黨宣傳的服飾、帽子、毛巾、外套等等,也都是違規的行為。
穿國旗裝是否違法?
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資料,在選舉當天穿著國旗裝是否違法?由於單純的國旗裝並無任何候選人標示、號次、口號、政黨圖示,因此並不違法,但反之只要有數字或是口號、政黨標誌等等的任何配件則都不行,要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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