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老人健保補助津貼、如何申請健保費免費

政府針對低收入戶及老人都會規劃一些補助及福利,各單位也有不同的補助,其中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針對老人福利就有健保費的減免或者補助一半,此篇整理了老人健保費補助及健保費免費的資格條件、如何申請健保費免費等詳細內容,請參考:

老人健保費補助對象

中央健康保險署原本就有針對特地對象補助健保費費用,繳交健保費時就會自動扣減提供補助,不需要再額外申請,非常便利。以下為不需申請的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 補助健保費
年滿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 全額
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 全額
中度身心障礙 1/2
輕度身心障礙 1/4
蘭嶼鄉原住民
(以第2、3類及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者)
全額
原住民
(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年滿55歲以上、未滿20歲者)
全額
失業被保險人
(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者)
全額
基隆市65歲以上老人
(設籍滿三年並且實際居住者。)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基隆市55歲以上原住民
(設籍滿三年並且實際居住者。)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桃園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臺南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臺南市中石化污染安南區居民
(94年6月30日以前設籍顯宮、鹿耳、四草等里、經濟部列冊員工)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臺東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新竹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失業被保險人,失業時隨同轉出之眷屬
(受補助者限以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及以第1、2、3類眷屬身分投保者。)
全額
臺北市原住民
(年滿20歲至未滿5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因非自願性失業、家庭經濟突陷困境或類似特殊情況,致全民健康保險中斷加保且未請領其他機關同性質之補助者,經由北市原民會審核各區公所送交申請者名冊通過後,補助每年每人自付健保費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
全額
臺中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新北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花蓮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 全額
彰化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雲林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宜蘭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中低收入戶 1/2
新竹縣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嘉義市年滿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離島地區65歲以上老人 全額
澎湖縣6歲以下幼童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澎湖縣罹癌民眾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清寒僑生補助 1/2
清寒海青僑生 1/2
設籍桃園市滿1年,未滿70歲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之老人。
設籍桃園市滿1年,年滿65歲或原住民年滿55歲實際居住桃園市者。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設籍高雄市滿1年,未滿70歲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之老人。
設籍高雄市滿1年,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設籍台中市滿1年,年滿65歲老人、年滿55歲原住民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設籍台北市滿1年,年滿65歲之老人、年滿55歲之原住民。
未滿70歲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之老人。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設籍臺南市年滿65歲,領有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手冊 最高上限依地區保費為主
年滿55歲以上、未滿65歲者,已按社會救助法補助二分之一健保費之中低收入戶原住民 1/2

申請健保費補助、減免方式

只要符合中央健保署補助資格者,保險對象不用再向中央健保署提出申請。各補助單位會按月提供中央健保署符合補助名單資料,並在收取健保費時,直接扣減提供補助。

保險對象如果有在補助名單內,但健保費卻未扣減補助者,請向補助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本署或投保單位洽詢。

➡️ 看更多各縣市補助資訊:中央健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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