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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遇家暴怎麼辦?保護令、求助專線、法律協助一次看懂!

我遭遇家暴怎麼辦?本文整理求助管道與法律途徑,圖源:AI 生成家暴示意圖

當你或身邊親友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是沉默忍耐,還是勇敢求救?本文整理遭遇家暴時的正確處理方式,包含遭遇家暴申請保護令的流程,以及台灣目前可依靠的求助資源,協助你在危急中自保,也讓更多人了解可以如何對受害者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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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定義是什麼?哪些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家暴不僅僅是身體傷害,還包括:

  • 精神虐待(長期羞辱、恐嚇)
  • 經濟控制(限制金錢使用)
  • 性暴力(非自願性行為)
  • 隔離控制(阻止與外界聯繫)

只要是家庭成員或曾經有親密關係者間的暴力行為,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依法可尋求法律保護。

只要是家庭成員或曾經有親密關係者間的暴力行為,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圖源:AI 生成家暴示意圖

我遭遇家暴怎麼辦?3 個立即可行的自保方法

如果自己遭遇家暴,提供以下 6 個立即可行的自保方法

(1)緊急報案:撥打 110

如遇暴力威脅或正在發生家暴,請立刻撥打 110 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將協助制止暴力、蒐證、送醫與通報社政單位。

(2)家暴專線:撥打 113(全年無休)

「113」是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專線,全年 24 小時服務。民眾可透過市話、手機、簡訊或網路方式與專人聯繫,獲得社工協助。

(3)聯繫地方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各縣市皆設有「家暴防治中心」,提供安置、法律協助、心理輔導、社工陪伴等支持。可透過 113 專線轉介,或參考下方由衛福部提供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訊表」:

編號 單位 電話 地址
1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02)8590-6666 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2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2361-5295分機226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6、7樓
3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8965-3359分機2303、2306、2309 22054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4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4)2228-9111分機38800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5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6)298-8995 70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樓
6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7)535-5920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7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332-2111 33053桃園市縣府路51號6樓
8 新竹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535-2386 300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8樓
9 新竹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551-8101分機3165、3167、3153、3147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10 苗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7)322-150 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11 彰化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4)726-4150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
12 雲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5)552-2560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13 嘉義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5)225-4321分機121 (05)225-3850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14 嘉義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5)362-0900分機3303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
15 屏東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732-0415 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16 基隆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2420-1122分機2205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17 宜蘭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932-8822分機278 260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18 花蓮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3)824-6846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19 臺東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89)320-172分機54 950台東市桂林北路201號3樓
20 南投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49)2209290 540南投市南崗二路85號
21 澎湖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6)927-4400分機531、 532、355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22 金門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2)324-648、323-019、 373-291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23 連江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836)22095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如何申請保護令?保護你與家人的安全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遭受家庭暴力者可向法院聲請以下 3 種保護令:

保護令類型 說明
(1)緊急保護令 由警察或社工申請,當日即生效,最長 72 小時
(2)暫時保護令 當事人自行向法院聲請,法院審查後快速核發
(3)通常保護令 審理完整、效期最長達 2 年,可視情況延長

保護令內容可能包括:

  1. 禁止接觸、騷擾
  2. 禁止進入住居
  3. 強制遷出住所
  4. 限制孩子接觸權

建議事發後可立刻至法院聲請,或透過律師、社工協助提出申請。

家暴證據怎麼蒐集?避免「查無實據」

保護自己從蒐證開始。以下是常見可採信的證據形式:

  • 受傷照片與醫院驗傷單
  • 錄音、監視器影片
  • 目擊者證詞
  • Line 或簡訊威脅紀錄
  • 警方報案三聯單

💡 提醒:證據應妥善保存,並可存至雲端或交由信任親友保管,避免日後遭毀損。

哪些單位可以協助我?法律與心理都有管道

面對家暴後的情緒創傷,請不要獨自承擔。許多非營利組織、心理諮詢師提供團體輔導與個別諮商,協助受害者建立自信、重建安全感。

單位名稱 服務項目
法律扶助基金會 免費法律諮詢、協助訴訟代理
各地家暴防治中心 安置庇護、社工陪伴、案件追蹤
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 心理重建、法律協助、緊急避難
醫療機構 驗傷、提供醫療證明作為蒐證用途

遭遇家暴勇敢求助,是改變命運的第一步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需要全社會共同面對的社會議題。如果你正身處危險,請記得你並不孤單。撥打 110、113,或尋求身邊可信賴的協助,是脫離暴力的第一步。

你值得被善待,也有權利追求安全、自由與尊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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